香港确定将开放「散户交易加密币」!稳定币、借贷服务仍被禁止

香港证监会今(23)天针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规定发表咨询总结,确定将开放散户交易主流加密货币,但并不包含稳定币。此外,证监会表示不允许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供「收益」、「存款」及「借贷」等服务,也禁止平台自营交易。

「开放散户交易虚拟资产」获大力支持

证监会表示,咨询期内共接获 152 份意见书,大部分回应者都同意有关「容许持牌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资者(散户)提供服务」的建议。

回应者认为,若将散户拒之门外,可能会驱使他们转用不受规管的海外平台,变相对散户造成损害。再者,允许散户买卖虚拟资产除了可为其提供分散投资组合的机会,还能够加大香港的资金池,并促进相关技术及产业在香港的发展和增长。

证监会补充称,「开放散户交易虚拟资产」获得回应者大力支持,因此将落实容许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向散户提供服务,并强调目前尚未批准任何虚拟资产平台向散户服务,发牌制度于 6 月 1 日才开放申请,大部分公众可接触到的现有平台均不受当局监管。

保障散户投资者

为此,证监会将实施一系列妥善的措施来保障散户投资者,包括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过程中确保合适性、良好管治、加强的代币尽职审查、纳入准则及披露。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

提供清晰的监管期望方能促进负责任的发展。香港全面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依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资者保障并管控主要风险,从而推动业界可持续地发展和支持创新。

《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将于 6 月 1 日生效,当中订明多项适用于持牌交易平台的标准和规定,其中包括「稳妥保管资产」、「分隔客户资产」、「避免利益冲突」及「资安防护」。证监会也将针对新的监管规定,提供额外的指引、其他实施细节(包括牌照申请程序),以及过渡安排的详情。

证监会表示,欢迎已准备好遵守标准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申领牌照,至于无意申领牌照的营运者,则应著手以有序方式结束其于香港的业务。

不包含稳定币

至于散户是否也能买卖稳定币? 证监会指出,有关稳定币的监管安排预计将于今年或明年实施,在稳定币受到规管前,证监会认为,「稳定币不应被纳入以供零售买卖」

不开放给中国投资者

证监会中介机构部临时主管蔡钟辉向陆媒表示,预计香港散户下半年就可交易虚拟资产,但是不会对中国大陆的投资者开放

他解释称,证监会要求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运营者必须确保:一、客户有没有透过「翻墙」进行交易;二、IP 地址是否来自不能买卖虚拟资产的地区。他强调,香港的交易平台并不会提供给中国散户交易,当前中国虚拟资产交易禁令并未松绑。

一律禁止收益、借贷服务

另外,证监会并不允许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供「收益」、「存款」及「借贷」等服务,理由是此类平台的主要业务是「担任代理人」、为客户的买卖盘「提供对盘」的途径,任何其他活动均可能导致潜在的利益冲突及需要额外的保障,因此,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现阶段不得进行此类活动。

禁止自营交易

关于自营交易,证监会认同平台流动性对客户来说十分重要,因此将允许由第三方做市商提供流动性,但现时「禁止自营交易」的规定是全面性的,证监会禁止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集团公司拥有任何虚拟资产的持仓。

不应提供奖励活动

证监会表示,平台营运者不应提供与「买卖特定虚拟资产相关的奖励活动」,这项原则构成了规定平台营运者「不应登载有关特定虚拟资产的任何广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