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尼国家通讯社《Antara News》报导,峇里岛政府正加严取缔「使用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国外游客」,并强调,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印尼《货币法》,最重可开罚 2 亿印尼盾(13,300 美元)和判处 1 年监禁。
针对近期有愈来愈多游客在饭店、餐厅、旅游胜地以及购物中心使用加密货币付款的情况,峇里岛省长 Wayan Koster 表示,当地政府将从严处置,警告游客切勿以身试法。
他提醒,根据现行法规,一律禁止使用印尼盾以外的任何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违者可处以最高一年的监禁和最高 2 亿印尼盾(13,300 美元)的罚款。
Wayan Koster 补充称,当局近期就会开始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观光客、商家使用加密货币支付,违规者将面临被驱逐出境、行政处罚、刑事起诉或关闭营业场所等严厉处分。
另针对未经印尼央行许可擅自进行外汇业务的犯罪当事人,则可被判处最低 1 年、最高 5 年的监禁,外加最低 5 千万印尼盾(3,300 美元)和最高 220 亿印尼盾(140 万美元)的罚款。
与此同时, 印尼央行驻峇厘岛首席代表 Trisno Nugroho 指出,虽然印尼政府认定加密货币为金融资产,但仍禁止人们使用加密货币作为支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