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最大交易所 Coinbase 在 29 日时,递交一封给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 Katherine Failla(凯瑟琳·波尔克·费拉)的信件,提到 Coinbase 平台上的数位资产并非「投资合约」,也不归类于证券,因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无权对其进行监管,在另一份 177 页提交给法院的版本中,也再次重申对投资合约的认定立场。
Coinbase 法务长 Paul Grewal 同日也在推特(Twitter)发文回应,SEC 的指控远超出现行法律条文,应该被驳回。
Coinbase 认为 SEC 不具有监管非证券类代币的权利
Coinbase 致信法官的 4 页信件中解释,2021 年 4 月 Coinbase 经 SEC 审查通过后注册成立,当 时就有 6 种代币,是包含在这个月 6 日遭 SEC 认定为「加密资产证券」的 12 种里面,但 Coinbase 那时并未接到违反《证券法》的通知。两年后 SEC 起诉 Coinbase,主张平台流通的 12 种代币、服务内容跟交易属于「投资合约」,Coinbase 法务团队解释,如果没有「签订合约」来赚取利润,或是管理阶层对投资者有履行合约的义务时,这只能视为「资产出售」而不是「投资合约」,如果真的 SEC 真的有监管权,也应该要修正「投资合约」的说法。
Coinbase 同时引用了前 SEC 资深官员的看法,曾被认定为证券的代币(比特币、以太币)已经因区块链逐渐去中心化时,可以免去具证券的身分。2021 年 SEC 主席 Gary Gensler 在国会公开评论,加密货币交易所并没有相关监管单位,仅有国会能授予监管交易所的权利,但 2022 年年底又改口有监管资格,换言之 SEC 自始便没有介入监管的标准。
「即便 SEC 观点是正确的,其所提出的资产和服务应该要符合现有的监管规范,这起法律诉讼也必须在这个基础上被驳回,因为这违反了 Coinbase 的程序正义,已经构成程序滥用。」,Coinbase 法务团队补充道。
SEC 仍未回应 2022 年 Coinbase 提交的请愿书内容
这个月 6 日,SEC 对 Coinbase 提起诉讼,表示该平台上有近 12 种代币属于「加密资产证券」认定 Coinbase 违反《证券法》,随后 Coinbase 向法院要求 SEC 针对去年提交给 SEC 的一份请愿书,内容涉及「哪些加密货币应被认列为证券、数位证券监管规范」做出回应,但 SEC 不仅没答复更向法院要求延长回复期限,截稿前 SEC 仍没有给 Coinbase 任何配合监管的法源依据。